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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加大乡镇企业减负力度

各种摊派乱集资一律取消
2000-06-16 来源:光明日报 邓海云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15日电记者从国务院减负办获悉,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农业部等7部委日前下发《关于治理向乡镇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决定今年集中一段时间,对向乡镇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项目和各种摊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通知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公布取消的对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等项目,适用于乡镇企业,一律不得再向乡镇企业收取。凡属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计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明文规定之外向乡镇企业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之外向乡镇企业实施的罚款和集资项目,国务院及财政部规定之外向乡镇企业收取的基金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用于支援农业和农村社会性支出之外的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各种摊派和乱集资一律取消。取消的项目要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

据悉,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以县乡为重点。县级以下的自查自究工作在10月底前结束。地市及各省区市、国务院的清理整顿在11月底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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